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会展业发展规划
(2013—2020年)》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3〕72号
HNPR—2013—01064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会展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27日
湖南省会展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
为推动湖南会展业健康、持续发展,充分发挥会展业在扩大区域经济合作、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湖南省“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湖南会展业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效
1.拉动经济增长效益明显。2012年全省举办会展项目389个,会展业直接收入15.7亿元,会展业对相关服务业的拉动效应达1∶8.93。2008—2012年,全省会展业收入年均增长8.76%,对相关服务业年均拉动效应为1∶9.06。
2.展会规模和质量稳步提升。湖南已形成以汽车、工程机械及配套件、房产及建筑装潢、农业及食品、旅游商品、文化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展会,相继举办或承办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中国中部(湖南)国际农博会、全国糖酒交易会、中国(长沙)国际汽车博览会、湖南汽车博览会、长沙国际工程机械配套件博览会等大型展会,培育了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中国长沙国际动漫游戏嘉年华、湖南烟花爆竹产业博览会等一批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较高的展会,湖南农业机械、矿山机械、电子陶瓷产品博览会被商务部列为重点引导支持展会。2012年全省举办展览183个,展出总面积176.5万平方米,分别比2008年增加89个、18.5万平方米。
3.会议和节会活动迅速发展。全省形成了以展会为主,向会议和节庆活动延伸的良性发展局面。形成了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中国湖南国际旅游节、长沙橘子洲国际音乐节、株洲炎帝祭祖、浏阳国际烟花节、南岳国际寿文化节等一批节会活动品牌。2012年全省共举办国际性及全国性会议130个,举办重大节会活动76个,分别同比增长21.50%、13.43%。
4.场馆及配套设施基础增强。截至2012年底,全省共建成4个专业化场馆,展览面积约12.6万平方米;有星级饭店568家,其中五星级17家,四星级58家。五星级饭店共有会议室(厅)137个,面积约为3.5万平方米,其中规模超过500座席的大型会议室16个,大部分配备了同声翻译系统。
(二)差距与不足
1.产业总体规模偏小。2012年,全省举办展会389个,其中,规模较大展会183个,展览面积176.5万平米,平均0.96万平米/场;直接收入15.7亿元,较2011年下降7.1%,占全省GDP的0.071%,占第三产业的0.18%,
拉动相关产业收入140.2亿元,产业规模以及对GDP的贡献率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表
1
: 2008-2012
年湖南省展会发展态势
年份
|
数量(个)
|
直接收入(亿元)
|
增长率(%)
|
相关产业收入(亿元)
|
增长率(%)
|
2008
|
326
|
13.8
|
29
|
122
|
24
|
2009
|
352
|
15.1
|
9.4
|
134
|
9.8
|
2010
|
396
|
17.5
|
15.9
|
157.8
|
17.8
|
2011
|
398
|
16.9
|
-3.4
|
158.6
|
0.5
|
2012
|
389
|
15.7
|
-7.1
|
140.2
|
-11.6
|
2.品牌展会较少。全省会展业存在“五多五少”现象,即小型会展多,大型会展少;节庆类会展多,综合类会展少;消费型会展多,贸易型会展少;重复性会展多,创新性会展少;临时申办会展多,固定品牌会展少。目前,全省尚无国家级、国际性、综合性的常态化大型展会,也没有一个获得国际会展协会(UFI)认证的展会。
3.承办主体不强。全省会展企业数量虽然不断增长,但大部分企业缺乏竞争力,专业化水平较低,更缺乏大型展览策划和会展服务机构。截至2012年底,在湖南注册的会展公司有298家,其中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及以上的18家,注册资本在100万—499万元的60家,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下的220家,分别占总量的6.04%、20.13%、73.83%。2012年由展览公司单独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展览会比重仅占15.85%。
4.硬件设施相对落后。全省现有专业会展场馆4个,室内展览面积12.6万平方米,分别是全国的1.27%、1.02%,且场馆规模小,设备陈旧,综合配套功能弱。全省能够接待2000人以上活动的酒店会议(宴会)场所只有1个。
表2:2012年中部六省最大场馆对比
省份
|
2012年GDP
(亿元)
|
GDP
排名
|
最大会展场馆
|
面积排名
|
场馆面积
|
占地面积
(万平方米)
|
室内面积
(万平方米)
|
湖北
|
22250.16
|
2
|
武汉国际博览中心
|
1
|
416.86
|
15
|
安徽
|
17212.1
|
4
|
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会展中心
|
2
|
58.62
|
12
|
河南
|
29810.14
|
1
|
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
3
|
68.57
|
7.4
|
山西
|
12112.8
|
6
|
太原煤炭会展中心
|
4
|
44
|
7(一期)
|
江西
|
12948.5
|
5
|
南昌国际会展中心
|
5
|
23
|
6.5
|
湖南
|
22154.2
|
3
|
湖南国际会展中心
|
6
|
10
|
5
|
5. 保障体系不完善。管理体制不健全,会展市场发展无序。全省尚未制定支持会展业发展的专项政策措施,财政资金投入有限。全省14个市州仅长沙市设立了小规模的专项资金及鼓励办法。此外,全省会展业的策划、营销和管理水平较低,领军人物和精英团队缺乏,公共平台建设滞后,境内外知名会展机构入湘办展吸引力不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将湖南建成会展产业大省、中部会展业核心区的战略目标,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为契机,以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市场化和产业化发展为导向,以强化功能、统筹兼顾、优势互补、错位发展为主线,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整合资源、打造品牌”的发展思路,进一步明确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改善发展环境,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发展涵盖展览、会议和节庆的会展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构建现代会展产业体系,提升产业带动效应,将会展业发展成为推动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增长的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明确管理职能,加强规划引导,优化发展环境,积极培育会展市场与会展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规范行业管理,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有效监管和适度推动的会展业发展机制。
2.坚持产业融合与业态创新相结合。深度挖掘、整合、联动相关产业资源,在展会、会议、节庆协调发展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和延伸相关产业链,促进会议、展览、节庆与商贸、物流、旅游、文化、广告、媒体、演艺、体育等相关行业融合发展。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会展业先进理念和模式,提升我省会展业的国际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3.坚持全面布局与重点推进相结合。按照“重点布局、多极发展、统筹协调”的思路,优先引导和推动会展产业条件较好的地区、城市和企业率先发展。充分发挥核心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效应,加快推进其他地区、城市和企业发展,构建层次分明、各具特色的会展产业格局。
4.坚持自主培育与品牌引进相结合。充分发挥自身的区位、产业、人才、政策和资源优势,加强要素培育,构建完备的会展产业体系。加强与欧美发达国家以及沿海发达地区会展机构、会展组织、会展企业和会展项目的交流合作,大力引进优质会展产业要素,推动会展业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5.坚持传统展览形式与新兴会展业态相结合。在大力提升传统会展业的同时,注重发展国际和国家级高端会议、节庆活动、网上虚拟展览等新兴会展业态。不断创新,增加会展业的文化和科技含量,打造具有湖南地域特点和湖湘文化特色的会展产业。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力争到2020年,将湖南建设成会展产业大省,将长株潭地区建设成中部会展业核心城市区,将长沙建设成全国一流的会展城市,将张家界建设成中国会议、奖励旅游最佳目的地,洞庭湖区、大湘南及大湘西板块的会展业协同发展;初步建立功能明确、重点突出、布局合理的场馆体系;会展活动品牌化、国际化和市场化水平明显提升;会展企业综合实力、竞争力明显提升;以地方区域性会展为基础、以国家级和国际性会展为龙头的会展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2.产业规模。力争实现会展业增速高于全省GDP增速,2013—2015年会展业直接收入增速在15%以上,2016—2020年会展业直接收入增速在20%以上。接待会展旅游团队人数年均增长20%以上。力争到2020年形成较完善的产业发展体系,会展业整体实力大幅度提升,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支柱产业。
3.品牌会展。力争到2020年,全省每年举办5万—15万平方米的常态化大型展会15—20个,15万平方米以上的超大型展会4—8个,承办20个以上国际性大会或国际性活动;培育、引进5个以上国家级、国际性会展平台。
4.企业主体。到2020年,培育在省内和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本地会展企业20家,其中年营业收入过亿元的5家,年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的2家,培育一批涵盖会展策划、会展咨询、会展组织、会展营销、场馆经营、会展搭建等领域的专业龙头企业。
5、场馆建设。在长沙建成1座3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综合性展馆,在长沙及张家界分别建成3000人、2000人以上的大型国际会议中心,其他市州改造、扩建或新建一批专业化场馆,进一步发挥好现有体育场馆、文化演艺中心、会议中心、市民广场等的作用,积极推进集会议、展会、演出、健身、节庆和体育赛事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场馆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省专业展馆室内展览总面积达80万平方米。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产业空间格局。按照“重点布局、多极发展、统筹协调”的思路,加强全省会展产业主体功能区的培育与建设,形成“一中心四板块”的会展业发展空间格局,即以长沙为中心,形成长株潭、洞庭湖区、大湘南、大湘西四大会展业发展板块。
1.长沙。依托长沙作为省会城市的独特优势,以及交通、区位和产业优势,重点培育和打造国际性、综合性、专业性大型展会,将长沙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会展中心城市,成为我省会展产业发展的核心和引擎。
2.长株潭板块。包括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依托国家“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以长沙为中心,联动株洲和湘潭,坚持优势互补、错位发展,重点承接、培育和发展全国性和国际性展会、会议和节庆活动,尤其是精品专业性展会,将该板块打造成中部地区会展产业核心发展区以及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会展业集聚区。长沙以大型综合性、专业性会展为主,湘潭、株洲以依托特色产业的专业会展为主。
3.大湘西板块。包括张家界、娄底、怀化、邵阳和湘西五个市州,以张家界为中心,依托各自的区位、资源和产业优势以及国家开展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的政策优势,重点发展会议、节庆以及消费类展会。张家界依托得天独厚的会展资源优势、旅游产业优势以及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的政策优势,突出旅游带动,以发展高端会议为主,积极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特色节庆活动,着力打造“中国会议奖励旅游最佳目的地”和“世界知名会议目的地”。
4.洞庭湖板块。包括岳阳、益阳、常德三市,以岳阳为中心,依托三市相似的自然、人文和经济环境,发挥洞庭湖国际湿地以及国家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政策优势,重点发展具有湿地特色的专业性、环保类、消费类展会以及专业性会议和论坛。岳阳作为长江中下游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和湖南的北大门,要加快发展成为区域性会展中心城市。
5.大湘南板块。包括郴州、衡阳、永州三市,以郴州为中心,利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和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平台,以承接沿海和境外产业转移为契机,突出加工贸易特色,主动对接粤港澳和东盟,将湘南打造成湖南会展业次中心区域。
(二)加大会展品牌的开发、培育和引进力度。围绕湖南特色产业,对现有专业展会进行整合,积极培育与居民生活密切关联、主题鲜明、影响力强的各类中小型精品展会,提升专业展会的价值和品牌。提升已有节庆活动品牌,丰富内涵,扩大影响,提升效益。依托各地鲜明的文化和产业特色,培育组织各类特色节庆活动,做大做强特色节庆活动和旅游市场。鼓励各地发挥优势,自主创办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主题论坛,培育一批高端会议品牌。加强与国际及国内有关单位、机构的合作,积极引进高端大型会议。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加强与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和国际社团组织联盟(UIA)的联系,争取加入ICCA组织,积极引进各类国际性大型专业会议。
(三)培育和壮大会展企业主体。积极支持省内企业通过合资合作、收购兼并、控股参股、联营等多种形式,组建大中型会展企业集团,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积极引进国际知名会展企业落户湖南,鼓励境内外有实力的企业集团投资湖南会展业,推动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会展企业加快发展。鼓励有实力的省内会展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交流合作,举办各类展会,提升企业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推进现代化会展场馆建设。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长沙国际会展中心建设,主场馆在2015年投入运行。将长沙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建设成集世界经典艺术表演、国际大师艺术展览、国际顶尖艺术交流的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加快郴州国际会展中心建设,鼓励株洲、湘潭、岳阳、张家界等市规划建设集国际会议、展会、演艺、赛事、接待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场馆。对湖南国际会展中心、湖南红星国际会展中心、湖南省展览馆、岳阳市文化艺术会展中心等进行提质改造,提高配套设施的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扩大适用范围,提高利用率。
(五)完善会展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展会数据库和展会信息发布平台,开办“湖南省会展网”,实现会展信息收集、传递、处理的电子化和自动化。建立场馆管理信息平台,推进数字化展馆建设。发展网络展览、网上交易会等新兴平台,实现实物展览与网上展览、现场交易与网上交易良性互动。建立会展业发展投融资平台,引导境内外资金、风险投资基金及创业基金投资湖南会展业。建立“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会展风险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企业和场馆共同参与的安全责任体系。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加强与国际国内知名会展机构、会展城市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湖南会展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保障措施
(一)构建高效的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各级会展工作管理和协调机构,加强对会展业发展的规划、管理和协调,形成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企业、社会力量等共同参与的会展产业发展机制。鼓励并支持会展行业协会和相关专业性行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行业活动,引导会员规范经营,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扶持会展业发展,重点支持会展业理论研究、高端人才培训、培育和引进品牌会展等。落实中央及我省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税收和用地优惠政策,减轻会展企业税费负担,增强企业及社会各界办展引展的积极性。
(三)完善会展业法规体系。制定湖南促进会展业发展办法、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会展业统计制度、展会评估体系、品牌展会评定标准等制度,为会展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开展会展企业信用等级、诚信管理等工作。鼓励省内会展企业参与UFI国际认证,促进湖南会展业规范发展。
(四)加强会展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引进。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会展相关学科建设,设立会展研究机构,对重大理论问题进行前瞻性、创新性专题研究。积极开展企业、院校和政府的协同创新,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倡导校企协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培养高级应用型会展人才。充分整合社会教育资源,构建由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认证相结合的会展人才培养体系。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注重会展人才引进与重点会展项目引进相结合,将会展业人才引进纳入全省重大人才工程计划,实现人才引进、项目推动、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为湖南会展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